问题 | 男人不给生活费用能不能离婚索要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生活中,当仅出现男人不给生活费用这一状况时,不能贸然地就以此为理由要求离婚并索要赔偿。
要知道,感情的破裂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仅仅因为男方未提供生活费用,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只有当男方长期且坚决地不给生活费用,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到了确已破裂的地步,女方才有权利起诉离婚。 而关于赔偿问题,它通常是有特定前提的。 比如男方存在重婚行为,即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或者与他人同居,有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女方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 只有在这些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才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没有上述过错情形,仅仅是男方不给生活费用,那么女方是很难获得赔偿的。 所以,女方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尝试与男方进行协商,共同解决生活费用的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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