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有要求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相关规定如下:在交易过程中,为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决定通过先行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措施。然而,定金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主合同标价的20%,若超出这一比例则视为无效。在定金交付的情况下,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均需按照定金的实际金额进行赔偿;而在接受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时,则需要按照定金金额的两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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