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迟多久交房算延期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入市购买房屋之日起满三个月之际,倘若开发商未能依约按时交房,购房者应依据相关法规对该事项进行适当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如若对逾期行为置之不理,将严重违反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购房者有权选择申请退房。然而,对于逾期行为的处理,法律亦设定了相应的时限。即在经过合理催告后,若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则购房者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并向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催告,并与其协商确定合同最终的履行期限;若催告期满后,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以上的期限内完成交房,那么购房者便可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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