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一再违约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罚金问题,通常按照每天的2%-5%进行计算。在法律层面并未对这一罚款金额进行强制性规定,而这种方式则被视为行业内的通用做法;其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赋予的义务,或其履行行为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导致对方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该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实际价值。此外,在计算赔偿金额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违约行为发生后,受害方有可能通过继续维护和履行合同得到的额外收益,然而当这部分潜在收益超出了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充分认识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而可能产生的损失时,便不能将其纳入到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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