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变更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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