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本有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答:
还有用。
律师解析:
还有用。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在前期可以证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合同上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约定,如维修、质量保证等,一旦发生一些特殊情况,假如开发商一房二卖或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依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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