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多久开听证会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申请听证会的召开时限并无严格限制与规范的规定。
一般而言,相关法院将在接收到破产申请之后的一段期间内,通过审慎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复杂性、法院当前的工作排期,以及是否已收到各方提交资料齐备等条件,来最终确定是否应立即召开听证会。 某些案件,比如较为简单的案件,可能会在数周内迅速完成听证流程; 然而,对于一些复杂度较高的案件,可能需要耗费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听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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