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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对所在企业在破产清算阶段所提供的员工补偿额度感到不满意或有异议,可首先尝试同该企业的破产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明确地表达出您的权益主张。
倘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就破产清算中的员工补偿事宜而言,其主要涵盖范围通常包括员工薪资待遇及经济利益补偿等方面。
正常情况下,对于员工经济利益的补偿将根据每位员工在企业任职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长度,以每年一个月的平均薪酬为基准向他们支付相应的金额。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整年来计发补偿金;
而对于工作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会给予其半个月左右的平均薪酬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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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8: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