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清算的流程要怎么走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妥善完成合伙清算事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按照惯例通常应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担任清算团队成员,负责组织清算工作。 当然,也可以另行委任某位合伙人或寻求第三方机构及人士的协助进行清算作业; 其次,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相关信息以确保其权益得以保障,同时在合适范围内通过媒体广泛发布公告,使债权人能够及时了解到有关债权处理情况; 再次,对合伙企业的各项债务进行详细核实与结算,妥善安排剩余资产的分配事宜; 最后,待以上事项全部解决后,请务必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另外需特别提醒的是,即使在合伙企业注销之后,各原普通合伙人对于企业存续期内产生的所有债务仍负有不可推卸的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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