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重组工伤员工能不能辞退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倘若有正当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重整,则需裁减员工人数至二十人以上甚至少于二十人、但占据企业职工总比例超过百分之十的情况也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应事先给予工会或全体从业人员充分的情况介绍与解释,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之后,再经过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详细报告及审批通过,方可顺利地进行裁员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缂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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