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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透支怎么定义犯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犯罪主要是指借款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利用信用卡超过了约定的最高限额或最长期限进行无力支付的消费活动,且在发卡行实施两次透支催收后超过法定的三个月期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此种行为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典型类型。
例如,当事人明明知道自己缺乏偿还能力,却仍然任意地进行大额透支,肆无忌惮地挥霍透支资金,甚至在透支之后选择逃逸、更改联系方式,以此来躲避银行的催收工作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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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