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中对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袭警罪”的犯罪构成中,所谓的“暴力”行为特指对正在依据法律制度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所实施的积极主动且具攻击性的非法行为。
这类暴力行径应当具备明确的攻击属性和强制特征,足以对警察执行职务产生实质性的阻碍作用。 其中,暴力行为不仅仅包含直接对警察身体进行的有形力量打击,例如殴打、捆绑、伤害等,还涵盖了对警察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必需的装备、设施等进行破坏的行为。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轻微肢体接触都能被视为“袭警罪”中的暴力行为,这需要我们从行为的本质、手段、力度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