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可免于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涉案人员无实际犯有可谴责行为,或是存在本法律法规第十六条列举的特定事项之一,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作出不起诉裁决。同时,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得以豁免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倘若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涉案人员满足了上述任一条件,即无实际犯有可谴责行为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且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得以豁免刑罚,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意味着,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危险驾驶罪是有可能被免予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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