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和量刑强迫卖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迫卖淫罪,系指以暴力、恐吓或其他可能对受害者造成强制性的手段,逼迫其从事性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
针对该罪名的法律界定以及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可从三个方面展开理解和把握: 首先,行为人是否具有蓄意组织、管理他人从事卖淫的意图和计划; 其次,是否已经实际实施了任何形式的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 只有在行为人确实存在上述意图或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其涉嫌此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之,若能证明无任何上述情节及行动,则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该罪行。 至于强迫卖血罪这一类罪行的刑法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合法批准且通过不正当的途径组织他人出售血液的行为,被视为犯罪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恶劣手段强行要求他人出售血液的行为,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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