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后一般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罚金的缴纳仍旧不可避免,虽然我们对刑事处罚予以宽宥,但是针对行政处罚方面,仍需严肃对待。
关于醉驾情况下的检察机关不予起诉事宜,以下几种情况将得到满足: 第一,法定不起诉。 这一情形通常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此时缺乏足够的犯罪证据或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不宜被认定为犯罪。 此外,若犯罪行为已经超出追诉时效期限、得到特赦命令免除了刑罚或是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却未向司法机关提出告知,或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情况,均可适用法定不起诉原则。 其次,酌定不起诉。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在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能够免除刑罚时,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存疑不起诉。 在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获取充分证据验证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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