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占罪之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首先,该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条款中所提及的“财物”,涵盖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物以及埋藏在地下的物品等多种类型。
其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身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有,且在此过程中,将上述财物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行为人在受到法律追究后,仍然拒绝返还这些财物,这些都是本罪的重要特征。
再者,这类犯罪的实施者主要是普通公民,因此可以说,犯罪主体本身就是一般的主体。
最后,就主观层面来看,犯罪分子对待这种问题时往往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同时这种故意心态必须体现出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