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之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首先,该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条款中所提及的“财物”,涵盖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物以及埋藏在地下的物品等多种类型。 其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身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有,且在此过程中,将上述财物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行为人在受到法律追究后,仍然拒绝返还这些财物,这些都是本罪的重要特征。 再者,这类犯罪的实施者主要是普通公民,因此可以说,犯罪主体本身就是一般的主体。 最后,就主观层面来看,犯罪分子对待这种问题时往往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同时这种故意心态必须体现出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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