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丢失可以申请报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汽车丢失可以申请报废。
车辆遗失报废办理条件: 1、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2、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车辆遗失报废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那里也有复印的,在3号楼里面,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收2块) 2、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4、办理机动车失窃的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5、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套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钢印拓印膜 (2)《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或《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 汽车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頇《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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