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1、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犯罪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组织会道门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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