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待那些犯下职务犯罪的罪犯时,他们所面临的减刑起始时间、减刑间隔时长以及减刑幅度等方面均受到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与限制。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防范类似罪犯得以轻易地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机会。 此外,对于这些罪犯的假释申请,我们也会进行更为严谨的审核,重点关注罪犯的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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