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之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判定刑事处罚后,倘若符合特定前提要求,仍可提出申请实施监外执行。
举例来说,若犯罪者患有严重疾病,亟需保外就医治疗; 或是正处孕期或哺乳期的母亲; 抑或是生活无法自理,采纳暂缓执行监禁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人士,都有权提出此类申请。 然而,要想实现这一愿望必须通过严谨周密的审批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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