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告他诈骗需哪些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债不还这一问题,一般被视作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争议。
然而,倘若在借款过程中存在确凿的证据证实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获取他人财物,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诈骗罪。 若欲指控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在证据方面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借款时对方所编造的虚假事实以及掩盖的真实情况的相关证据,例如虚假的借款用途、伪造的身份信息或者财产状况等等; 其次,能够证明对方并无还款意愿及能力的证据,例如对方在获得借款之后肆意挥霍资金、转移财产等行为; 最后,双方之间的沟通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例如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这些都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对方的欺诈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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