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流程和手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程序安排通常如下:当公安机构或检察院察觉到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的犯罪行为或涉嫌重大犯罪事件时,若需启动拘留程序以进行调查取证,应按规定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随后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院检察长的严格审批之后,才能正式制作出具《拘留证》。
紧接着该负责实施拘禁行动的执行人员将向受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且明确告知其已被拘留的事实。 在执行拘留之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一种手段,而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公安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绝不会采用任何非法手段。 例如,绝不允许通过刑讯逼供、诱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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