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里有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并无指刑事拘留行为。
刑事拘留实则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而并非行政处罚之列。 行政处罚主要涵盖了诸如警告、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勒令停产停业、暂时扣押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及执照、行政拘留等多种惩处措施。 然而,刑事拘留却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相继受理的案件,当在侦查环节中碰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罪者或是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扣留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