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是关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顾名思义,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当类似于拘禁的作用。
其意味公安机构和人民检察院对经他们直接管辖处理的案件,在执行调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一些特殊的、必须立即处置的紧急状况,那么针对那些已确认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疑似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个体,将暂时施加临时且专属性地剥夺其个人自由的强制手段。 被刑事拘留者通常将被羁押于看守所内加以照顾监护。 然而,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与刑事制裁并不能等同视之,后者仅仅是一条明确的标的线,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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