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抓获能否由本地公安机关引渡询问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法存在这样的情况:
由外地警方直接将在其地界内实施罪行的人员带离现场。 通常来说,本地当事人若在异地涉嫌违法行为,必须返回原籍接受调查; 当其返回家乡之后,外地警方方可采取行动将其逮捕。 当然,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无论是在何地实施犯罪行为的当事人,最终都需要接受其违反行为发生所在地的法律机关的审判和裁决。 因此,异地立案、本地抓捕并不能使此类嫌疑人能够在本地接受审判,而必须到案发地进行司法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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