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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0天可以去检察院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问题,应当注意到其上限并非30天,而是37天。其中涵盖了两个阶段——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所需要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日)以及向检察机关提交并请求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可达7日)。在此期间内,涉案人员通常无法享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前往检察机关接受审查更是难以实现。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之后,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未能获得批准,涉案人员有可能被释放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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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3: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