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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贵港看守所会见律师吗现在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辩护律师有权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依法关押于刑事拘留场所(即看守所)期间,展开会面活动。此项权利对于保障当事人相应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确保辩护人的会见活动得以顺利实施,他们必须向看守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得到该机构的预先安排许可,然后方可与当事人进行隐蔽式的对话交流,且在整个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干扰。然而,由于各地政策差异以及特殊案件情况的存在,实际的会见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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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