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检察院量刑10个月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所建议的十个月之刑事处罚,通常是经过对贩卖、运输的毒品数量、毒品种类、毒资来源以及犯罪者的辩解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之后得出的结果。
若运输的毒品数量较少且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得到及时的追缴和上缴,而且犯罪者也表达出强烈的悔过意愿并且愿意积极配合调查的话,那么依据相关法规,可能会被建议给予相对较短的刑事惩罚,例如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然而,究竟应判处何种刑罚,仍然需要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具体案情的发展程度来依法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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