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与抢劫罪既遂的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抢夺犯罪行为是否宣告终结的判定,一般依据在于财物是否已成功被索取。
假如实施盗窃者已经获取了财物,即使其后财产迅速被追回或在整个行径过程中导致财产遭受轻微损害,此类情况仍然会被视为抢夺罪行已然完成。 然而,对于抢劫罪行而言,其具体的既遂判定标准则相对较为复杂。 普遍观点认为,只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即成功劫取了财物或者对他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都可以被视为抢劫罪既遂。 反之,若抢劫行为既未能成功劫取财物,同时也没有给他人带来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抢劫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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