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能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之规定,绑架罪属于一种严峻且高度社会危害性的刑事罪行,其具有勒索财物或是将人质作为要挟手段的恶劣特性,为社会公平正义所不容,理应承受法律严苛制裁。
依照本条款明文规定,此等绑架罪行应依法承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长期监禁,同时课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惩罚; 倘若情节相对轻微,亦将遭受5年以上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外加罚金方面的相应制裁。 遗憾地,该条文中并未直接就绑架罪能否通过调停得以解决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参照我国刑法的普遍原则来看,对于违法行为的调停处理往往须待刑事案件展开调查、起诉或审判流程之后才予以实施。 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若受害者或其亲属与犯罪嫌疑人均达成和解共识,则可向司法部门提交和解申请,经由司法机构严格审核和解协议中的合法性、自愿性以及公正性后,方可依法决策是否接纳和解请求。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达成了和解条约,亦无法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逃避其应负有的刑事责任。 和解内容常常涉及民事赔偿问题的协商及解决,至于刑事责任的追责问题,仍需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 只要和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便可成为裁判量刑时某种程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合法依据。 总的来说,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在文字层面并未直接规定绑架罪是否可以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但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在特定情况下,绑架罪确实有可能通过和解途径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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