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拿不回来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接受定金一方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应尽之债务时,其将无权主张其已支付的定金之返还权益;反之,倘若买方未能按契约约定履行义务,即构成其违约责任,无法追索已支付之定金。
2.接受定金一方收取定金后未依约履行其所承诺之债务时,则需按照约定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卖方未能履行其应尽之义务,买方有权依据此规定获得双倍定金赔偿。 3.在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中,若定金被视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方式,那么当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其已支付的定金。 4.若买卖双方均未违反契约约定,则定金应全额返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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