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自首判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绑架犯罪所应承担之基本刑责为剥夺自由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或将个人财产予以没收。
针对已经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明定,现有的惩罚条例下是赋予他们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因此,对于绑架作案后自首者,其最终的审判结果或将依据实际事件情况与自首表现而定,存在着减轻刑期的可能性,然而,真正的判决予结果则须以法庭对案件所掌握之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规作为依据裁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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