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条件:
1、致被绑架的妇女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致被绑架的妇女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第二十九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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