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怎么样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受贿罪,这是指那些在国家职务任职期间,利用其职位所带来的特殊优势,向他人收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务,进而为这些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至于对此类犯罪的惩治措施,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犯下受贿罪行的人,将依据其所获得的贿赂金额以及犯罪情节,按照该法典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涉及到索贿行为,则会加重其惩罚力度。 而第三百八十三条款规定了:对可能触犯贪污罪行的人,应根据其情节轻重量级,做出相应程度的处罚。 这包括:首先,贪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是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且要缴纳罚金; 其次,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会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甚至没收部分财产; 最后,如果贪污数额达到极其庞大的地步,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者全部没收财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过程中,会全面考虑到受贿的金额、手段、次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大小、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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