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三类案件律师会见能做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三种类型的特定案件(即关乎国家安全利益、恐怖活动及情节严重的行贿受贿案件)中,辩护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士进行初次会面交流过程中,有责任对案情进行深入研究,为他们提供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帮助其了解自身权益与义务,同时还需关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在此类案件的会谈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侦查机关的监听监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2: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