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人退还是否追缴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相关条款规定,对受贿者所收取的所有非法收益,包括受贿人在案发之前退回给予行贿者的款项和物品,都应被视为犯罪所得并予以追缴。
这其中包括及时退还但仍构成犯罪的情况。 因此,不论是从法律地位还是处理方式而言,这些在案发之前退还行贿者的款项和物品都已被视为赃款赃物,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依法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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