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一定要有原告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强奸罪并不一定需要受害者作为原告方出庭。
通常情况下,检察机关会代表国家对涉嫌犯有强奸罪的被告进行公诉,在此种情形下,检察机关行使的是公诉人的职责与职能。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被害者亦有权自行向法庭提起诉讼。 考虑到强奸罪对公民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极大侵害,政府有责任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而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及公平公正得到维护与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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