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提审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盘问的次数并未设定明确的法规条文予以限制,而是根据每项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执法部门的实际需求而定。
通常情况下,警方实施盘问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挖掘案件的真相,核实相关证据的真实性,或者是获取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最新动态信息。 若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牵涉到的证据繁杂众多,亦或是有新的线索浮出水面,那么警方进行盘问的次数便有可能随之增多。 反之,倘若案件的性质相对简单明了,警方进行盘问的次数则可能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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