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被取保候审是不是没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受到取保候审并不必然等同于无须担责。取保候审乃刑事审判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密切监督与约束行为人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嫌疑犯或被告在特定状况下可以暂时恢复自由,并为司法程序的正常推进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仅可应用于特定案件类型,例如预计误判刑期较短、病患严重、孕期或哺乳期妇女等。若涉案人员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基本要求,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仍需继续接受拘留或者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性措施。故此,是否得以获得取保候审,应当依据个案的特殊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具体判定,而非采用简单化的方式进行概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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