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唤当日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载明的内容,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施以取保候审措施:即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抑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其可能需受体罚并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但通过给予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若他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此外,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结,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至于传唤当日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取决于具体案情。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要求,例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等,从理论上讲,他们可以在传唤当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定。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传唤当日能否取保候审,必须视具体案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结果而定。若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理论上确实可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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