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警方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会采取主动措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不过,这种情况往往只会出现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并且不会产生任何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可能性之下。警方在进行调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时也可能会考虑到对犯罪嫌疑取保候审,以此来更好地促进案件的深入侦查与审理。
然而,最终决定是否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仍必须根据他们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严重程度来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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