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人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醉酒驾车者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条件包括但不仅局限于下列几种:
首先,醉酒驾车者若可能面临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使用罚金等附加处罚的罪责; 其次,醉酒驾车者如若可能被判处于有期徒刑之上的重型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醉酒驾车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醉酒驾车者如若在羁押期间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具体是否适合采用取保候审,还需根据醉酒驾车者的实际状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若醉酒驾车者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便可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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