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拆迁家庭成员内部如何分配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在家庭成员内部的分配,有其通常遵循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遵循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是分配补偿款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与宅基地所属家庭会签订详细的拆迁协议。 若此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各家庭成员应得的补偿款份额,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 这样做既能保障各方的权益,也能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二、区分补偿项目 -房屋补偿:房屋补偿款一般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在很多情况下,房屋可能是家庭成员共同建造的。 比如,有的成员出资购买建筑材料,有的成员参与具体的施工劳作等。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各自的实际贡献按比例分配补偿款。 例如,出资较多的成员,在分配时可相应地多得一些补偿款。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通常由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 若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通过协商确定分配方式,若协商不成,也可按人头平均分配。 三、考虑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困难、缺乏住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成员,在分配补偿款时可适当予以照顾。 比如家庭成员中有残疾、重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或者没有自有住房的,可适当多分配一些补偿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若家庭成员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同一宅基地家庭成员。宅基地拆迁后,补偿款分配出现争议。拆迁协议未明确份额,房屋是共同建造但出资和劳作贡献不同,宅基地使用权共同享有但未协商分配方式,且小胡生活困难缺乏住房。 案情分析: 1、由于拆迁协议未明确补偿款份额,无法直接按协议分配,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2、房屋补偿款应根据成员建造房屋时的实际出资和劳作贡献按比例分配,不能简单均分。 3、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因共同享有且未协商一致,可考虑按人头平均分配。 4、鉴于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住房,在分配时应适当予以照顾,多分配一些补偿款。 5、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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