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家房子要收回有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企业或机关团体拥有的位于需要拆迁范围内的房产,在面临拆迁时同样享有合理的补偿权益。
若已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获取手续,便可称为正式被拆迁方。 2、在实际情况中,当某处房产面临拆迁时,相关部门通常会给予其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可能参照政府拆迁政策而提供同等房屋价值的赔偿金,或者干脆将原房产价值转换为相应金额的现金补偿。 3、具体而言,接受补偿主体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补偿方式。 比如,实施房产产权调换或以现金金额作为替代方案进行赔付,亦或是两种方式兼顾并行,具体实施方案需视拆迁房屋占地面积极大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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