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起诉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第三人起诉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有法定撤销事由则可能有效: 在实际的拆迁补偿过程中,若第三人认为拆迁补偿协议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且能提供充足证据,其起诉撤销就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显失公平的情况,像补偿价格远低于市场合理水平,导致一方获得的利益与付出严重失衡。 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例如协议一方故意隐瞒拆迁地块后续的重大规划利好,骗取另一方签订明显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损害了第三人利益,此时第三人便可主张撤销。 2.无合法依据则无效: 若第三人没有正当理由,仅以自身主观意愿,如单纯觉得补偿协议对自己不利等不合法依据主张撤销,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诉求。 毕竟法律注重的是事实和证据,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撤销条件。 总之,关键在于第三人能否证明拆迁补偿协议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事由,只有这样,其诉求才有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涉及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小胡作为第三人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争议点在于小胡的诉求是否有效。小胡称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欺诈胁迫等情形,而协议方认为小胡无合法依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对补偿金额范围等关键条款误解,补偿价格远低于市场水平显失公平,或一方欺诈胁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且损害其利益,法院可能支持其撤销诉求。 2、若小胡无合法依据,仅因主观觉得协议对自己不利主张撤销,不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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