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厂为什么不怕劳动局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解答 |
合法经营怕什么劳动局,只有那些未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活动的单位才需要害怕劳动局检查。 1、员工和单位因为工资问题产生纠纷或者争议,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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