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建方需按照特定的统一标准,向被拆迁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款项。
其中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 (1)关于房屋部分的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用以弥补被拆迁建筑物所有权人所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其计算依据是被拆迁建筑物的结构与折旧状况,换算为每平方米的固定价格来实施。 (2)关于周转方面的补偿费用——即周转补偿费,主要面向那些需要临时居住地或者需要自行寻找临时居所以渡难关的被拆迁建筑物住户,依照他们所面临的临时居住环境来划定档次,按每个月住户人数进行相应的费用补贴。 (3)关于激励性的补偿费用——即奖励性补偿费,旨在调动住户参与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并自愿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迁往郊区或者选择不接受拆迁单位提供的安顿住房的住户,针对此类住户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均须由当地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形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来详尽制定。在计算过程中,我们能用以表达上述三个部分费用总和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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