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狗碾死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境下,机动车因疏忽或者突发状况而碰撞并导致小型宠物犬死亡。
针对此种情况,机动车驾驶员以及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其宠物管理职责的动物饲养者都应当各自肩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法定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上限内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2000元人民币。 所谓“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就是指在被保险机动车陷入交通事故之后,保险人对每一次保险事故所涉及到的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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