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避债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中,律师有权进行风险代理服务。这种代理方式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达成一项特殊的委托诉讼代理协议,在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较少的代理费用,甚至无需支付任何代理费用的前提下,待案件取得胜利并根据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金额达到一定比例之后,委托人将按照此比例向代理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作为佣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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