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保险杠蹭了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停车场所遭遇擦挂而无法联系到肇事方时,需要由停车场负起相应责任。所谓“道路”,根据相关规定,主要涵盖了各类公路、城市道路以及虽然在特定单位管理权限范围内但仍然允许社会机动车辆自由通行的区域,同时也包括了诸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面向公众开放的通行场所。因此当此类小区地下停车场产生擦挂事故时,理所当然地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范围之内。
2、对于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遭受碰撞的情况,应由存在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若在无法找到过失方的情况下,停车人有权向停车场提出获取撞车责任人相关信息的请求,这是停车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收费性质的停车场,有义务为停车人提供肇事者的详细情况。倘若仍无法找到肇事者,那么,未能充分履行车辆保管义务的停车场,便需对停车人因此次停车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保险合同中对免责事由进行了加粗加黑,已尽到提示义务,免责条款生效的,商业保险公司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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